佛教的輪迴觀念,乃從「眾生平等」的前提出發,其輪迴主體並不是一成不變的。作為輪迴的主體﹝業識﹞,乃受業報的作用而有不同的生命形態〔六道〕的顯現。人的上升或沉淪,皆不是命定的。佛教的這種觀念,無疑更近乎人情和合於理性。
有人以為,輪迴便等於轉生、投胎,是迷信的、神祕的和不可理解的。到底,佛教所講的輪迴,是否真的這個意思?對此觀念,該當如何理解?
愚見以為,這可從三方面來說:
①生命形態 ──輪迴乃指業識﹝生命主體﹞在「六道」( 即:天、人、阿修羅、畜生、餓鬼、地獄 ) 流轉中所呈顯的生命形態,人或物﹝有情﹞皆受制於因果律而按照生滅法則循環於生命圈中。得注意的是,每一個體的生命形態在每一生滅階段中都不是命定必然的。具體言之,今世是人,來世不一定是人;前生是天,今生可能是畜生。甚麽樣的生命形態乃取決於何等樣的業報。至於輪迴是否等同於轉生或投胎,我倒不以為一定如此。總之,在理念上,輪迴乃指不同的生命形態吧了。這裡只涉及生命形態中不同的存在可能性,乃從總的生命流向而言,並非單就某一個體活動﹝所謂靈魂﹞來著眼。從這方面來看,則佛教的輪迴觀念並不神祕,倒是很可以理解的。
②生活情態 ──人在現世間的生活,可以「六道」的分類表徵著六種不同的生活境況。比如,天道指人厠身於富足、順遂的生活;人道指一般的、平常的凡夫生活;阿修羅道指人處身於一種反覆、變動、順逆不定的生活中;畜生道指人生活於罪惡當中,其行為與禽獸無異;餓鬼道指人居處於饑餓、不得温飽的境況;而地獄道則指人陷身於極度困厄、難以自拔的絕境中。這種區分,明顯地是從生活中的觀察得出來的。其關係是層級式的,從高到底的等第排列。然而,這種關係並非一成不變,而是因應業力的作用而互轉的。換言之,人在現世間的貴賤、禍福、成敗等等,皆不是命定的。人可憑著自己的努力而改變自身的生活情况。佛教一直強調的,正是這種自我超拔的向上精神。其輪迴觀念,不過是指人生際遇中不同的生活境況,這講法相信還是可以接受的。
③心靈狀態 ──人的心靈很微妙,似乎不可掌握。有謂:「人心難測」,要了解人的心靈 (心理狀況)是非常困難的。人雖能自覺本身的意識活動 (認識心),但並不能作心靈的自我主宰。即是說,人在意念上可以有不同層次的種種活動,但這種意識活動並不凝滯,而是念念無住、浮游不定的。所以,人不能把握住心靈的活動 (道德心)。正由於此,人的意念乃是上下漂移、昏明不定,善惡之念交織地生滅於一剎那、一剎那的意識活動當中。這並非抽象,不可理解的構想,只需略作反省,人心確然便是這樣。從心靈的層面來看,輪迴乃指人的道德心之不易掌握。然而,正是人心的這種特性,人之能夠解脫才成為可能。
綜上所說,可見佛教的輪迴觀念是很理性的。我所以謬然地提出這些粗淺的理解,實有感於時人總愛將輪迴與轉生、投胎等拉扯在一起,這是比較片面的看法。本文的論點,乃將輪迴的觀念,開展至一個較廣的層面來闡釋。當然,對此問題仍可作更深入的討論,但這得留待後談了!
*本文曾發表於1989年10月佛青刊物《雷音》
(文章日期:26/09/2008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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